在美國出生申請中華民國護照、臨人字入出國許可之說明 張貼日期:2006/9/26

1. 繳交由父母共同簽名,約定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之書面約定書。
2. 請繳經本處驗證過之出生證明正本並附影本乙份。
3. 請出示父親及母親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並附基本資料頁影本乙份。
4. 請用正楷詳填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,並填妥地址、電話號碼。
5. 辦理護照請交相片二張,申請臨人字入出國許可請詳填「台灣地區入出境申請書」乙份,另繳交相片一張。
6. 規費:護照三十六美元,臨人字入出國許可免費,(如以郵寄申請所需規費請寄銀行或郵局匯票 )。
7. 申請人之父母結婚証明文件、如係在國外結婚,請先做妥結婚證書驗證並向國內戶政機關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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