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新聞炒的很熱的就屬星光大道歌唱筆賽某參賽者
謊報年齡偽造證件的新聞,其實該名參賽者的歌唱得很棒,
假使他只是謊報年齡為的是能參加比賽,這樣的錯誤以我
的標準還能接受,也會覺得他應該有另一次機會,但是
他卻在東窗事發後再次拿假身分證企圖圓謊,我覺得這樣的
行為對社會是相當不良的示範,尤其偽證文書是眾所周知
的觸法行為,一個大人竟然能表現的若無其事在大眾面前
做非法的事,....未完,因事未寫完...

許久以後回頭看這件事,又覺得自己實在沒資格批評別人,
明知故犯的錯自己也不只做過一回,常常是要求別人容易,
要求自己難,有了小孩之後這樣的問題會常出現,像我不希
望Sandra吃飯前吃零食,可是爸爸每次回家肚子很餓就會開冰箱
拿餅乾吃,這時候你怎麼跟Sandra說爸爸可以吃你不可以吃喔!
就像我很喜歡喝奶茶,可是我知道小孩喝奶茶不好,當我喝
奶茶時自己都不知道該怎麼告訴Sandra媽媽可以喝你不能喝,
通常這麼說他是不會接受的,因為他覺得媽媽可以她也可以,
身教其實比言教更重要,當了媽媽之後我有這樣更深的體會,
姑且不管這社會有多少不良的示範,我想先從自己改善起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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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ayuk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