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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義這本書提到,美國夢的核心就是成功者有資格坐享其成。
在美國,人們似乎比較不會忌妒別人有錢,因為他們認為那是別人應得的,
很多地方,人們生活不好時會拿有錢人出氣,有錢的人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們有錢,
以免不必要的困擾。
我覺得這種見不得別人好的心態是一種變態,人家會成功可以累積財富是人家的本事,
除非是用不道德的手段得來的,否則那便是他應得的。

另一方面我也贊成對富人課多一點的稅,原因不是處罰有錢人,而是,多繳的稅對有錢的人
來說可能只是他財富的一點點零頭,卻可以對社會有很多幫助。
我不覺得繳多一點的稅是富人的義務,我比較覺得那是一種社會責任。
富人應當有多一些的社會責任,他們的財富雖是他們靠本事得來的,畢竟也是來至於社會。

因此理想的社會狀況應該是:
人們不該忌妒別人擁有比自己多的財富。
富有的人應該負起多點的社會責任,不論是捐款或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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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ayuk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